为增强化妆品标签监视治理,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,保障消耗者正当权益,依据《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》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化妆品标签治理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现予宣布。现就《措施》实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勉励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讁uan就ǜ嫘贾掌穑琣n照《措施》划定对化妆品举行标签标识。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化妆品,必须切合《措施》的划定和要求;此前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化妆品,未an照本《措施》划定举行标签标识的,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物标签的更新,使其切合《措施》的划定和要求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化妆品标签治理措施
国家药监局
2021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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