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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药监局关于宣布《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》的通告(2021年第123号)

    宣布时间:2024-11-11 文章泉源: 深圳市尊龙凯时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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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国家药监局关于宣布《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》的通告

      (2021年第123号)

     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谋划运动,增强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,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清静,依据《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》等执律例则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订了《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》(以下简称《划定》),现予宣布,并就《划定》实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      一、除标签的要求以外,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划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  二、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,必须an照《划定》举行标签标识;此前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,未an照《划定》举行标签标识的,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物标签的更新,使其切合《划定》。

      三、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宣布。

      特此通告。

      附件: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

    国家药监局  

      2021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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