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药监局关于宣布《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》的通告
(2021年第123号)
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谋划运动,增强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,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清静,依据《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》等执律例则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订了《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》(以下简称《划定》),现予宣布,并就《划定》实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除标签的要求以外,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划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二、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,必须an照《划定》举行标签标识;此前申请注册或者举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,未an照《划定》举行标签标识的,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物标签的更新,使其切合《划定》。
三、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宣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
国家药监局
2021年9月30日
0755-26031832、0755-26031833(药品、化妆品)
0755-26031121、0755-86541379(尊龙凯时、药包材)
szidc-bt@clhwc666.com(药品、化妆品)
szidc-md@clhwc666.com(尊龙凯时、药包材)
0755-26031723
szidc-qa@clhwc666.com
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
518057
版权所有:深圳市尊龙凯时研究院(深圳市尊龙凯时检测中心)
粤ICP备15111404号-1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1478号